龍華國小圖書室閱覽管理規則及借閱要點
一、宗旨:
龍華國小圖書室(以下簡稱本室)為維護閱覽秩序及館內資源合理利用,特訂定龍華國小圖書室閱覽管理規則(以下簡稱本規則),以為閱覽規範依據。
二、服務對象:
- 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及學生
- 本校志工
三、開放時間:
- 開學期間:
1.週一至週五每天上午8:15至12:00,下午1:20至4:30 (週三下午不開放)
2.週六、週日不開放
- 寒暑假期間:週一至週五每天上午9:00至12:00 (以最後公告為準)
四、注意事項:
- 為保持閱覽環境之清潔與安靜,請勿攜帶食物與飲料入館。
- 室內嚴禁大聲喧嘩影響其他讀者閱覽權益。
- 館藏圖書資料的影印與使用請遵守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, 若有違法情事請自行負責。
- 請小心閱讀,不可毀損書本,閱覽完畢請放回原處。
- 如有竊取或損毀藏書、傢俱情事,一經發現除需負責賠償責任之外,並送處罰。
- 凡不遵守本規定者,得暫時取消其使用資料之權利。
五、借閱要點:
- 請憑借書證向圖書室管理人員辦理借還書。
- 學生及志工之借閱每人限二冊,一週內歸還。教職員工限五冊,二週內歸還。
- 為盤點整理圖書室,寒暑假前二週請全數歸還圖書。
- 字典、百科全書及期刊概不提供外借。
- 借書證不得轉借給他人使用,一經查出,暫停借閱二星期,且一切責任由原借書證所有人負責。若有遺失,需繳工本費20元向圖書室管理人員申請補發。
- 借書逾期者,自還書日起,依逾期天數暫停借閱數日;逾期書籍不只一本時,停借日數為借閱者所有逾期書籍之日數加總。
- 假日還書請投入圖書室門口之還書箱內。
- 班級館內閱讀課請利用本校網頁之場地預約系統登記。進入圖書室前請先排隊領取書插,下課前請班長點齊書插後始可回班。
- 本校新進教職員,須向本室辦理借書證,離職時請繳回圖書室。學生於一年級註冊後,由本圖書室統一辦理借書證,使用期限至六年級畢業止。轉學時由級任老師代為收回圖書室。